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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中国科协主管期刊2021年度核验和审读工作的通知
发布于 2022-04-28 17:49:01
各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秘书处(办公室),各有关中国科协主管期刊主办单位、出版单位:
根据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开展2021年度期刊核验工作的通知》(国新出发电〔2022〕13号)、《中国科协主管期刊审读办法(试行)》的要求,中国科协现组织开展主管期刊2021年度核验和审读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验和审读对象
1.核验对象:2021年12月31日前已履行登记注册手续、编入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由中国科协主管的所有期刊。
2.审读范围:170种列入审读名单的中国科协主管期刊(见附件)。
二、核验和审读重点
深入检查期刊的出版导向、出版质量、出版活动等方面情况。重点检查以下几个方面。
1.出版运行情况。期刊是否按照批准的刊期正常出版,是否存在未经备案擅自休刊、休刊超期、长期无法正常出版等问题。是否按有关规定及时缴送纸质版及数字版样本。
2.出版导向情况。期刊及其主办单位是否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要求,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是否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做到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期刊及所办新媒体是否刊发存在内容导向问题的文章。
3.出版质量情况。期刊是否做到树立精品意识、严格落实制度,按照《报纸期刊质量管理规定》等要求,加强对选题、内容、编校、印制各环节的审核把关。是否存在编校差错率高、印制质量差等问题,学术期刊是否存在学术质量、出版质量低下等问题。
4.主办单位责任落实情况。期刊主办单位是否严格落实主办职责,全面履行管人管事管资产管导向责任,主动加强期刊阵地建设和管理。期刊主办单位与出版单位是否属于挂靠关系。
5.期刊及从业人员遵规守纪情况。期刊是否存在转让出版权、违规承包、超越办刊宗旨、滥发质量低劣论文等违规问题。期刊主要负责人是否切实履行审核把关职责,是否存在挂名、缺位等问题。期刊从业人员是否存在虚假新闻、新闻敲诈、违规发稿等问题。
6.期刊融合发展情况。期刊是否积极应对传播环境变化,运用新型传播手段,提高优质数字内容到达率和影响力。是否按照“一个标准、一把尺子、一条底线”的要求加强新媒体管理,严格内容把关,强化队伍建设管理。
三、核验流程
(一)京内期刊
1.网上数据填报。4月24日至5月15日,所有期刊通过“期刊出版单位年度核验平台”(http://qknj.capub.cn:3000/)进行数据填报。
2.期刊现场核验。5月9日至6月30日,非重点抽检期刊完成网上信息填报后,可携带出版许可证副本在规定的时间内前往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三层A岛加盖年度核验章;重点抽检期刊在网上数据填报审核通过且完成社会效益评价考核后,于5月底前向中国科协报送核验材料。抽检期刊材料报送要求如下:
(1)年度核验表一式四份并经所有主办单位盖章;
(2)全年样刊一套;
(3)2021年度连续3期的“三审三校”单(复印件加盖出版单位公章),一式三份;
(4)2021年度期刊出版单位自查自检报告加盖出版单位公章,一式三份;
(5)主编岗位培训证;
以上材料快递至北京市朝阳区德外北沙滩一号综合楼卓众出版(联系人:邵佳然18610359458,赵慧君13161590945)。
(二)京外期刊
京外期刊的年度核验工作根据当地新闻出版行政主管单位的要求开展。通过“期刊出版单位年度核验平台”(http://qknj.capub.cn:3000/)进行数据填报,非抽检期刊完成网上信息填报后,可携带出版许可证副本自行至属地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核验;列入抽检范围的期刊报送材料要求及寄送地址与前述京内期刊相同。
四、审读流程
请审读期刊提交2021年度第1期和末期样刊各一本(旬刊、半月刊须提交1月和12月各一个月的样刊),于2022年6月24日前快递至北京市朝阳区德外北沙滩一号综合楼卓众出版(联系人:王玥13501387322)。重点抽检期刊无需重复提交样刊。中国科协科学技术创新部将于7-9月间组织有关专家开展审读工作,并将审读结果通报各相关期刊主办单位及出版单位。
五、工作要求
各期刊主办单位和出版单位要高度重视期刊核验和审读工作,精心组织,严格把关,对照检查要求,深入查找存在问题,对涉嫌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发现、及时整改,确保各刊持续健康发展。
核验平台技术咨询电话:022-22145955、022-22145159;
在京期刊信息填报咨询电话:55569350;
中国科协科学技术创新部咨询电话:010-68571884。
附件:
中国科协科学技术创新部
2022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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