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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全面推进医学学科建设!
发布于 2024-11-02 22:02:51
日前,江西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等七部门联合印发《江西省推进医学学科建设实施方案》。
《方案》提出,总体目标是到2027年,全省医学学科体系更加完善,打造形成有影响的学科“高原”,优势学科跻身国家队前列,形成学科“高峰”,基本形成“金字塔”学科体系。具体目标是实现“两个进位”(全国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和医学学科排名进位),“三个增量”(国家级科技创新项目、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高层次人才有大的增量)和“四个突破”(国家科技奖励、顶尖人才、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中药新药创制有新的突破)。
重点任务共5个方面,具体如下:
(一)科技创新能力提升计划
1.推进科技创新管理。健全卫生健康科技组织体系,加强科技创新管理和专业机构力量建设。规范科技创新活动,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效率,促进科技成果推广和应用。进一步树立“研究真问题、真研究问题、产出真成果”“投入问产出、花钱问绩效”的创新导向。推动省医学科学院、省中医药研究院、省中医药健康产业研究院改革与发展,推动省人民医院临床医学研究所、省肿瘤研究所、省儿童医学研究所、省妇产医学研究所等省级科研院所高效运转,加快成果产出。成立省级卫生健康科技创新与教育学会,组建省卫生健康科技创新专家委员会。推进省医学伦理专家委员会建设,推动全省伦理审查结果互认。(责任单位:省卫健委,省科技厅)
2.推进科研攻坚行动。促进医学科研项目“根深叶茂”,强化项目梯次孵化,聚焦培养创新意识和科研能力,组织实施委科技计划项目(“培育”项目);聚焦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水平提升,组织实施委科技创新重点项目(“提升”项目);围绕重大疾病诊疗技术、重大疾病机理、重大诊疗装备攻关,组织实施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攻关”项目)。对我省作为第一完成人或完成单位,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的项目,按国家奖励标准给予1:1奖励支持。稳步提升公立医院科研投入,三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每年科研经费投入不低于年度医疗总收入的2%。其他医疗卫生机构要强化科研意识,逐步加大科研经费投入。(责任单位:省卫健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
3.推进创新平台赋能建设。加快推进我省全国重点实验室建设。在优势学科方向争创国家和部委级科技创新平台,对新认定的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给予最高1000 万元项目补助。推动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卫生健康领域省重点实验室高质量发展,布局扶持24家省卫生健康重点实验室,建设63家省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临床研究基地,在重点学科和关键技术领域形成持续创新能力。推进高等级生物安全实验室(P3实验室)建设和实验活动管理,提升“一锤定音”能力;推进省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质量管理控制中心建设和规范管理运行,到2025年实现设区市实验室生物安全质量管理控制中心全覆盖。(责任单位:省卫健委,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中医药局,省疾控局)
4.推进科技创新资源整合。支持打造公共医学样本资源服务平台,规范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安全稳妥进行人类遗传资源的深度利用和挖掘。依托省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推动建设汇集全省医学检验检查结果、处方病案、临床试验、研究数据等资源的医学大数据平台,有条件提供数据开放共享。支持我省全国重点实验室联合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核心技术和共性技术研究。依托省疾控中心建设省预防医学科学院,与省内高校共同建设国内一流的公共卫生重点学科。(责任单位:省卫健委,省科技厅,省疾控局)
(二)学科人才引育提档计划
5.加大引育高层次人才,提升学科人才冲量。实施人才集聚行动,提升高层次人才省内培育量和省外引进量,形成梯次接续的高层次人才队伍和创新团队。到2027年,采取“一事一议”“一人一策”等方式精准引进1至2名顶尖人才,给予经费、项目综合支持,支持其组建学科团队并为其量身创设学科平台或新型研发机构;新增5名左右国家级领军人才,在创新平台建设、科技项目资助方面给予支持。实施“赣鄱英才计划”卫生健康创新人才项目,引进50名左右创新领军人才,培养30名左右创新高端人才,其中青年占比约为60%。围绕我省优势学科方向,遴选打造一批省级临床创新团队。探索设立学术院长(副院长)、学术科主任(副主任)岗位,用于引进重点急需的高层次人才和培养专业型领导人员。培养一批“行政+专业”复合型人才。(责任单位:省卫健委,省人社厅,省科技厅)
6.加大本土学科人才培育,提升学科人才质量。以需定招合理确定院校医学专业招生规模,全面提升医学教育质量,积极争取扩大学位授权点和研究生培养规模。提升医学教育办学门槛,严格限制非医药类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设置医药卫生类专业。支持南昌大学临床医学、基础医学,江西中医药大学中药学、中医学等优势学科、特色学科建设,支持省内医学高校以行业需求为导向,开设新医科专业,设置交叉学科。支持省内学科领军人才在国际、全国学术组织担任领导职务,提升学科人才的学术影响力。探索建立县级“医学学科人才池”,统筹学科人才一体化配备和管理。(责任单位:省卫健委,省教育厅,省中医药局)
7.健全人才制度建设,培植学科人才引育沃土。建立人才支持政策的定期调整机制,不断完善支持重点、资助额度、管理方式,保证政策比较优势,构建近悦远来、包容大气的人才集聚机制。建立行业主建、全省集成的学科人才信息库,打造“赣籍医学人才‘归巢’”等引才新品牌。探索制定人才引育指标任务,支持区域医疗中心或依托单位引育高层次学科人才,压实引育单位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医学领域职称制度改革,探索更加科学的人才评价机制,建立医疗、科研、教学等明确区分的评价体系。建立人才引育情况监测机制和有利于学科发展的绩效分类评价制度,着力提高学科人才分类的专业化、制度化、科学化水平。(责任单位:省卫健委,省人社厅)
(三)诊疗能力强基提级计划
8.强化区域医疗中心引领,筑牢专科能力压舱石。以国家、省级区域医疗中心为平台,定向放大优质医疗资源,强化与引入的高水平医院合作。以解决临床实际问题为导向,探索应用一批具备专科特色和核心竞争力的前沿医疗技术项目,联合攻关一批疑难重症关键医疗技术项目,提质扩容一批重点疾病领域医疗技术项目。发挥区域医疗中心引领作用,加强学科共建,专科联建,巩固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诊疗服务区位优势。提升区域医疗中心辐射影响,扶持县级医院全面提升一批核心专科、夯实一批支撑专科、打造一批优势专科,提高县域医疗服务能力和就诊率,减少患者异地就医。(责任单位:省卫健委)
9.打破临床诊疗科目壁垒,建设专病诊疗新高地。以疾病为链条,以诊疗为核心,建设一批“补短板”专科,扩大体量规模;建设一批“看难病”专科,提升质量效率;建设一批“影响力”专科,突破发展瓶颈。探索打破原有的医学学科和诊疗科目壁垒,以优势学科和(或)重点扶持学科为主体、相关学科共同参与的“1+N”学科群为基础,建设一批专病诊疗中心。加强临床诊疗技术创新、应用研究和成果转化,推进临床与基础研究交叉融合、医工交叉融合、人工智能交叉融合等跨领域突破发展。(责任单位:省卫健委)
10.均衡优质医疗资源布局,织密特色专科服务网。建立以医疗服务能力、医疗技术水平、医疗质量安全和效率为核心的临床专科能力评估机制。优化临床专科布局,培育一批优质基础学科和平台学科重点专科项目。在部分发病率高且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重大疾病的专病诊疗模式和学科组织形式上进行创新性突破,建设一批系统连续、特色鲜明、学科融合、优质高效的高水平临床专科群,形成覆盖本辖区疾病谱主要疾病和重大疾病的三级医院临床专科服务网。深化中西医学科融合发展,促进中西医医疗资源有效整合和中西医医疗技术优势互补,强化中西医协同“旗舰”科室建设,显著提高部分重大疑难疾病的临床疗效。遴选打造100个省级基层特色专科,遴选5家三级医院作为基层特色专科孵化中心并强化技术规范和质量控制,造就一批在当地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基层名医名科。(责任单位:省卫健委,省中医药局)
(四)学科产业孵化提速计划
11.推进学科成果转移转化平台建设。结合江西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体系,加快推进转化平台建设,推动研究成果快速转化为临床应用新技术、新方法和新产品。支持有条件的高等院校、医疗卫生机构、科研院所依托自身资源优势,建设成果转移转化平台。遴选建设一批学科成果孵化转化示范基地。开展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试点。推动医疗卫生机构成立转移转化基金,促进专利授权、技术转移和合作、成果孵化。培养一批懂技术、懂管理、懂市场的技术经纪人。支持成立学科成果转移转化中心或联盟,打造高水平、专业化、市场化服务机构,提供新型学科成果转化经纪人、合作牵引、创业孵化、成果展示等延伸服务。(责任单位:省卫健委,省科技厅)
12.推动学科与产业深度融合。以学科为牵引,支持以医药、医疗器械为代表的医药产业不断发展壮大,带动全产业链及相关学科领域提质升级。形成对优势产业的全方位扶持,促进优势产业发展壮大,带领全领域产业提能升级。支持有条件的高校成立大健康产业学院,面向产业需求和学科前沿开展重大基础和应用研究。推动以中医学科引领中药创新及老品种升级开发,促进经典名方产品化产业化,加快院内制剂转化应用。推动医院通过学科成果转化实现社会效益、诊疗能力、经济效益“三提升”。(责任单位:省卫健委,省中医药局)
(五)学科管理规范提标计划
13.推动学科梯次培育体系建设。推动建立上下互动、部门联动、协调高效的医学学科管理体系,统筹谋划学科布局,合理调配资源,实现优势互补。省级层面建立医学学科管理领导机制,省市县三级联动,制定出台不同层级学科建设目标和举措。接续优化省医学“领先学科”,实施“培育学科”建设,支持省医学“领先学科”与基层开展学科帮扶。探索省内优势学科、领军人才整合机制,集中力量培育建设一批登峰学科、省优势特色学科,争取更多学科进入国家队第一方阵。到2027年,形成省医学“领先学科”为龙头、“培育学科”为骨干,高水平市级和县级学科为支点的学科网络。(责任单位:省卫健委)
14.创新医学学科评价。组建专门的学科建设专家委员会,制定科学、统一、规范的学科评价标准,建立学科数字化档案。推动学科建设成效纳入等级医院评审指标,并与绩效分配挂钩。充分发挥国家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依托中国医学科学院,构建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学科评价指标体系,开展省内三级公立医院学科评价,结果作为优化学科布局、统筹资源配置、改进精细化管理、制定学科发展战略的重要依据。(责任单位:省卫健委)
来源:江西省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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