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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志勇委员:完善教师荣誉表彰体系,设立国家教师奖

发布于 2024-05-28 14:53:34

  “弘扬教师家精神,健全国家教师荣誉表彰制度体系,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支撑教育强国建设,在全社会弘扬尊师重教社会风尚的重要举措。”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国家高端智库教育国情调查中心主任张志勇建议,完善教师荣誉表彰体系,设立国家教师奖。

  张志勇认为,目前我国教师荣誉表彰制度还存在不足之处,比如缺乏国家级教师荣誉表彰制度,教师荣誉表彰覆盖范围不够,教师荣誉表彰待遇不高,教师荣誉表彰影响力不够等。

  为此,张志勇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设立国家级教师荣誉表彰称号。除保留人民教育家国家荣誉称号,并纳入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外,参照我国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工程师奖,合并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表彰,统一设立“国家教师奖”荣誉表彰称号。

  二是完善国家教师荣誉表彰体系。从国家级到省、地市、县(市区)逐级设立“政府教师奖”,每年在教师节期间进行评选表彰。

  三是优化党委政府各级教师荣誉表彰评选机制。科学确定不同层级教师荣誉表彰称号的获奖比例。适当扩大职业教育、特殊教育、私立教育机构教师比例。国家级教师荣誉表彰称号向基层、边疆地区倾斜。

  四是提高国家和各级政府教师荣誉表彰待遇。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教师荣誉表彰由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地方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获奖教师颁奖,授予荣誉称号。

  五是建立常态化宣传机制。对于获得各级荣誉表彰称号的教师充分利用新媒体等多种方式加大优秀事迹宣传,在全社会扩大影响力,树立强国之师的正面形象。

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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