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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七届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立项结果的通知
发布于 2022-03-04 14:36:27
各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
按照《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实施管理细则(修订)》(科协创函会字〔2021〕30号,以下简称《管理细则》)有关要求,经有关单位自愿申报、专家评审、社会公示,确定中国物理学会等65个学会和学会联合体为第七届(2021-2023年度)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以下简称青托工程)项目立项单位。现对立项单位名单及资助名额予以公布(见附件1)。为做好第七届青托工程实施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开展被托举人遴选工作
各立项单位要严格按照《管理细则》要求,成立专门工作机构,制定遴选办法,严格遴选条件,明确遴选程序,坚持正确选人导向,在注重青年人才专业素养的同时,要严把政治关和学术道德关,根据资助名额,认真开展被托举人遴选工作。要坚持科协资助与自筹资金资助名额统一遴选,统一开放申报、统一专家评审、统一选拔标准、统一经费管理、统一托举支持。通过自筹资金资助被托举人的申报学会,须面向本学科领域开放申
报,不得将自筹资金来源与资助名额、人选直接挂钩,不得限定自筹资金的资助方向。
各单位遴选确定的被托举人推荐人选有关信息(人选姓名、年龄、研究领域、工作单位、对应的推荐专家或机构)和遴选专家信息(姓名、研究领域、工作单位),要严格按要求通过本单位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平台等面向社会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后,报中国科协审核确认。
二、强化对青年人才的团结引领和托举培养
各立项单位要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研究青年人才成长规律,加强对青年人才的联系服务,了解青年人才实际需求,优化青年人才托举工作方案。要完善培养机制,拓宽培养渠道,搭建青年人才创新创造的平台,支持青年人才潜心研究,强化青年人才国际交流合作,推动青年人才坚定创新自信,促进青年人才脱颖而出,团结引领青年人才在助力科技自立自强、服务科技强国建设中实现自身价值。要认真总结青年人才托举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凝练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科技共同体选拔培养人才的先进机制和模式,加大对青托工程的宣传力度,将青托工程打造成团结引领青年人才听党话、跟党走的品牌工程。
三、有关工作要求及说明
1.请各项目立项单位于2022年1月28日前完成被托举人的遴选工作,在青年人才托举工程人才培养跟踪服务平台(网址:http://qingtuo.36ve.com)上使用项目申报账号登录,完成项目基本信息和人才库填写,并导出打印被托举人推荐人选登记表(见附件2)和被托举人推荐人选名单(见附件3),一式1份报送至中国科协培训和人才服务中心科技人才服务处。所有材料须加盖学会公章,学会联合体立项的由牵头学会负责填写并代章。
2.立项单位应客观真实填报有关材料。如发现存在信息不实或虚报现象,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立项资格。
3.特殊科技领域青年人才托举工程相关工作另行安排。
4.本通知及相关附件可从中国科协网站主页“通知公告”栏下载,网址为http://www.cast.org.cn。
四、联系方式
1.业务咨询
中国科协科学技术创新部科创平台处
联 系 人:丁 宁
联系电话:010-68581366
2.材料接收
中国科协培训和人才服务中心科技人才服务处
联 系 人:杨志国
联系电话:010-62165283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86号中国科协培训
和人才服务中心西706(100081)
电子邮箱:kjrc@cast.org.cn
附件:1.第七届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立项单位名单及资助名额.docx
2.第七届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被托举人推荐人选登记表(样本).docx
3.第七届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被托举人推荐人选名单(样本).docx
中国科协办公厅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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